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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副院长男扮女装抢劫商店女店员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9年01月08日00:36  海峡都市报

  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小吴

  本报讯 一个女人突然将刀架在店员脖子上,让她交出店内财物。警察接警后赶来抓住抢劫者,结果令人大吃一惊:这个“女人”其实是男人假扮的,而他竟是漳州一个卫生院的副院长高某。近日,高某犯抢劫罪,被厦门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
  高某今年34岁,是漳州市芗城区人,大专文化。1998年起,高某在漳州芗城区浦林卫生院挂职副院长,但从没上过班。高某说,他身患肾病和忧郁症,整天胡思乱想,自知难以治愈,就一直在家中自己治病。

  去年10月初,为更好地治病,高某独自来到厦门,没过几天,身上的1万多元就花光了。高某说,案发前几天,他每晚都梦到杀人或自杀,再加上没钱,就寻思着出去弄点钱花。

  去年10月20日下午3点多,高某戴上假发套和墨镜等,男扮女装。路过厦门市文园路一家儿童用品商店时,他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女店员,就假装买东西,突然亮出西瓜刀,架在店员脖子上,并将其捆绑。当高某翻找财物时,另一店员马小姐正好回来撞见,也惨遭捆绑。后来他逼问店员收银台钥匙去向和马小姐银行卡密码。而马小姐则趁高某不注意报警。警察赶到,将高某现场抓获。

  法院认为,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暴力手段,当场劫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抢劫犯罪过程中,他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,是犯罪未遂。而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,并当庭自愿认罪,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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